各縣(市、區)人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關于2015年度福建省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中肖鈺穎等157名考生違紀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閩人社文〔2016〕15號)、《關于2015年度福建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曹百珍等100名考生違規違紀行為的通報》(閩人社文〔2016〕174號),我市46位考生在2015年度福建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為嚴肅考風考紀,教育違紀考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精神,現將46位考生名單及處理意見予以通報(見附件)。
希望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嚴厲查處違紀違規行為,防止類似情況的發生。各地人事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市直有關單位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考生的教育工作,避免今后再次出現類似行為。同時責成考生所在單位,對違紀違規考生進行批評教育,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2015年度福建省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泉州市違規違 紀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qzrs.gov.cn/News/Detail/199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