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原則上按各省(區、市)招辦規定的最高投檔比例執行,具體比例視各省(區、市)招辦要求及生源情況而定。
2.學院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即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依次錄取。投檔分數及報考專業順序相同的情況下,學院按各省(區、市)招辦相關規定排序,如無規定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外語、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數學)。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其調劑錄取到未滿額專業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3.所有專業無相關科目成績要求。
4.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5.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承認招生省份的藝術類統考成績,成績合格者,執行生源所在省份的藝術類錄取相關規定,如生源所在省份無具體規定,則按藝術類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報考我院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吉林省考生須持有吉林師范大學和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藝術加試合格證書。
6.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者,按錄取省份的相關規定錄取,如無要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