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是云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的學生,當初學的專業是毒品犯罪矯治,現在已經參加了法律本科的自考。但是,我聽說我們這個專業不算法律專業,所以還得加考五科(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的科目。可是,我學的專業當是在學校已經考過法理學、憲法學和刑法學三科了,畢業檔案都有記載的。我想請問老師,我自考法律本科還需要再重復考這三科嗎?還是只用再考其余兩科就可以了??麻煩老師盡快給以解答……謝謝啊。
回復:你好,估計不可以,具體還請咨詢自考辦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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