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各單位,各企業、省直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區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以適應新形勢下會計核算和管理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的規定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黔財會〔2016〕26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度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的對象
我區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無論是否在會計崗位,均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參加繼續教育學習。
二、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201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等,范圍主要涵蓋近年來財政部新發布的相關政策制度。
2016年我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采取網絡教育與面授教育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會計人員根據所屬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可以自愿選擇參加。另外,銅仁市會計人員也可選擇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銅仁市財政局本級持證人員采取網絡培訓方式:登錄“貴州省財政會計網”首頁欄目—繼續教育”參加繼續教育網絡培訓。
三、繼續教育情況的學分管理和登記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
1、參加繼續教育完成規定學分經考試合格的會計人員,由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定期登記到貴州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會計人員可通過“貴州省財政會計網”在線查詢本人年度繼續教育完成情況。
2、通過其他形式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的人員,符合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十三、十四條規定的,應當在3個月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向會計從業證書所屬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四、繼續教育培訓時間
2016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時間為2016年6月27日至2017年1月31日。
五、監督與檢查
結合我區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與檢查,推動我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有序開展。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聯系人:袁少魁 電話:3523826
銅仁市萬山區財政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