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海洋與漁業主管局及有關單位:
因工作需要,擬面向全省海洋與漁業系統及相關單位,選調2名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到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條件
(一)選調崗位
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執法管理崗位2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身份;
3.35周歲及以下(1980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三年以上海洋與漁業管理密切相關的工作經歷;
6.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能力或執法辦案能力;
7.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8.身體健康,能適應出海執法工作。
二、選調范圍
全省海洋與漁業系統及相關單位。
三、選調程序
1.組織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郵箱:to-ny@sohu.com。報考人員需填寫《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如有以本人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的署名文章等材料,請一并掃描后發至報名郵箱。選調通知已掛在省海洋與漁業局網站(http://www.zjoaf.gov.cn/ ),報名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 25日。
請各市、縣(市、區)海洋與漁業主管局及相關單位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同志參加選調。
2.資格審查。由省海洋與漁業局人事處會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出同意報考通知。
3.考試。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超過20人,進行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在20人及以下,直接進行面試。本次選調采取逐輪淘汰的方式,筆試、面試成績不帶入下一個環節。
4.考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根據人崗相適原則和考察結果,經局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
5.商調。按規定辦理商調手續。
聯系電話:0571-88007279,0571-88007165
聯系人:楊悠悠,李中凡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