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2016年招生章程規定,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為:生源省專業統考和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績(含生源省認可的優惠分)達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屬藝術錄取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外進檔考生,將按綜合分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則校考專業成績高者優先)。美術類考生,視各省科類設置情況,分科類不分專業進行綜合分排序。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美術考生綜合分=(校考專業成績÷300)×5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50;音樂考生綜合分=(校考專業成績÷300)×8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20。
今天,學校對所有進檔考生進行認真審核,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和河北省招辦審核同意,我校在河北省提前批錄取工作結束,共錄取美術類新生51人。其中文美最低折合成績61.37,理美最低折合成績62.77;共錄取音樂類新生19人,最低折合成績7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