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及中央駐穗各有關單位:
2012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2012年5月19日舉行。現將我省省直考區考試報名流程及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查詢成績→通知領證。
二、報名對象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廣東考區設23個考點,包括省直分考區和21個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考點。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省直分考區報名、考試考務工作。廣州地區的部屬、省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央駐穗單位、省直單位、部隊,由單位派代表到省直分考區進行集體現場確認。各市市屬單位人員、市屬中專中職學校在校生請按屬地原則,在本市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考試。
三、考試方式及科目
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仍采用紙筆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5月19日開考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及時間 |
專業實務 | 9:00-11:30 |
實踐能力 | 14:00-16:30 |
四、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1月30日—2月12日。在上述時間段內,考生登錄 “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
五、現場確認
省直分考區定于2012年2月8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為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報名確認地點: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材料審核通過后,考生或單位憑現場開具的《繳款通知書》到工行、建行、農行等銀行任一網點柜臺繳納報名費。
六、準考證打印
自2012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19日。
七、報考條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符合《護士條例》和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7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居民符合《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規定和《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等規定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在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頒布實施之前,已經入學注冊、學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校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并經過8個月以上護理(助產)臨床實習,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可以作為報名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學的、學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歷,不再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規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其入學注冊的國內外、境外非在職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畢業后學歷可以作為相應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此規定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和注冊中依照執行。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6個月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2012年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并提交就讀學校關于本人就讀專業、學制及學習形式、學歷類型等證明材料,并確保其畢業前能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的臨床實習的證明(見附件)。
八、成績查詢
衛生部人才中心將于考后45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www.21wecan.com)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
九、成績單和證書領取
省直分考區報考的考生,考后按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站:www.gdkszx.com.cn通知要求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十、收費
按照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做好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函[2012]58號)要求,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暫按照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收費標準執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2012年畢業的護理(助產)專業在校生
報名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證明
我校×××等XXX名學生,于年月進入本校××專業學習,學制X年,屬(全日、非全日制)(本科、專科、中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教育,將于____年__月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畢業。本校能確保其在畢業前能完成在教學、綜合醫院8個月或以上的臨床實習。
特此證明。
附考生名冊
校長:
×××學校(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