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校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公開招聘詳見《哈爾濱商業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計劃》(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 應聘人員的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統招本科,碩士學歷為全日制統招研究生;特殊專業急短需人才可放寬學歷條件,但要具有崗位所需的高水平專業技能、職業背景和從業經驗。
(三) 應聘人員需滿足我校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計劃中所提出的資歷條件。
(四) 應聘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或重大疾病,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五) 應聘人員須服從學校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六)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受行政處罰勞動教養人員,以及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在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三、享受待遇
(1)被錄用的應聘人員為學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職工,沒有省事業單位編制身份,但工資享受與我校事業編制職工同等待遇;
(2)享受養老、醫療、工傷三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哈爾濱商業大學官方網站(http://www.hrbcu.edu.cn/)發布。
公告發布時間:2016年7月15日至7月28日。
(二)報名、現場資格確認
1.現場報名及資格確認時間:2016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6:00。
2.現場報名及確認地點:哈市松北區學海街1號哈爾濱商業大學北校區行政樓三樓會議室。
3.現場報名及確認材料
(1)由本人簽字的《哈爾濱商業大學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哈爾濱商業大學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見附件3)各一式兩份,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提供本人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及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駐外使領館的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外語等級證書;
(3)各層次學歷學習成績單原件,若是復印件須加蓋學籍成績管理專用章或院系公章(檔案材料復印件須加蓋檔案部門公章);
(4)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復印件(含論文、著作、獲獎和課題);
(5)應聘男生公寓輔導員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在校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的證明材料;
(6)如發現弄虛作假、所準備材料不齊或不能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者,將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三)考試
1.考試時間:擬定于2016年7月30日,具體時間請關注哈爾濱商業大學官方網站(http://www.hrbcu.edu.cn/)的通知。
2.考試形式和內容
(1)應聘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2)筆試: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依據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在學校官方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若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若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分別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和實踐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錄用。
(4)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5)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擬聘人選,若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原則上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復核、公示、聘用
1.對通過考核的擬聘人員,學校通過外調、體檢、思想政治鑒定、心理測試等多種方式對其進行復核,復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錄用(體檢須到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內容參照公務員體檢辦法,費用自理)。
2.經學校批準后,擬聘人員名單在哈爾濱商業大學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的服務期為3年)。
3.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五、紀律要求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考試全過程進行監督,對違反考試紀律,有營私舞弊行為,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有關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哈爾濱商業大學紀檢委 (0451)84892037
六、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0451) 84865450
聯 系 人:富英俊 胡凱
通訊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學海街1號哈爾濱商業大學人事處
郵政編碼:150028
電子信箱:hrbsydxrsc@126.com
哈爾濱商業大學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