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各5名、縣紀委工作人員2名、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面向全縣各級黨政群機關、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和大學生村官選調。
二、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大局意識強,能夠服從組織決定,遵守政治紀律。
2、品行端正,情趣健康,作風正派,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201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
6、其他條件:報考縣委組織部還需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含參照管理的群團機關)。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2月22—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會議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基本情況證明材料(由現工作單位提供,主要內容為本人身份、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工作簡歷等,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照3張。
經審查,對符合條件者發給《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
報名人數須達到招考人數的5倍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人數,相應減少招考計劃數。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60%、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筆試結束后,按招考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考計劃數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人員名單(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體檢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按招考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
(五)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試、考察及體檢結果,確定錄取人選,并公示7天。對有反映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使用的取消選調資格。通過公示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編制性質辦理行政或事業調動手續。
四、其他
1、整個選調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監督電話:0516-89675900
2、本簡章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16-89675672
中共沛縣縣委組織部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