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查目標
本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藝術創作能力,考生須掌握以下三種創作方式中的任意一種:1、數字媒體設計;2、數字音樂。
Ⅱ.考查范圍
本科目對上述三方面的考查內容及要求如下:
1、數字媒體設計
主要考查考生對品牌文化、品牌設計的理解及其對品牌視覺設計的表現與實現能力。
2、數字音樂
主要考查考生在和聲、配器、復調、曲式方面的綜合運用能力,在現代音樂方面的創作和編配能力,包括在和聲、配器、復調、曲式方面的綜合運用。要求考生對音樂創作有新穎的想法,對音樂編配有自己的理解。
Ⅲ.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總分數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題型
創作題(2題中選做1題,共150分)
Ⅳ.試題示例
一、創作題(2題中選做1題,每小題150分,共150分,多選不計分。)
1、數字媒體設計:
要求考生根據提供的品牌背景資料與要求,進行品牌分析,并手繪完成相關視覺設計方案。表現工具及色彩不限,工具考生自備。
2、數字音樂命題創作
根據所提供的鋼琴曲或歌曲,為其進行重新編配。須標注出調性和聲,進行編配的樂器可自行選擇,但不可少于四種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