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人選按擬遴選崗位名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若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的筆試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遴選名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在下一環節不再計算,可做參考。
面試由遴選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根據遴選職位崗位履職要求,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調查研究、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在面試中組織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主要測試遴選職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管理知識和政策法規等。
面試時間及具體有關事項由各遴選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并在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參加面試人員為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通知時間或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面試結束后,進入下一遴選程序的人員如無故放棄,記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