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⑴市委組織部:
1.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兩年以上文字工作經驗或組織人事工作經歷的優先選調。
⑵市經信局: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工業企業工作經歷、工程類專業學歷學位、會計資格證等以上條件之一的優先選調。
選調干部除上述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市直單位的要求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鄉鎮(街道)的要求自公務員錄用起,在鄉鎮(街道)工作滿5年;
3.本人身份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4.近三年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其他不適合選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