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機關《關于動員高校新生入戶的工作函》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建議學生能積極響應并遵循公安機關戶隨人走的管理原則,盡量將戶口遷入學校,以便于在校就讀四年中的學習、生活管理(戶口是否遷入學校,請自原選擇,不作硬性規定)。入戶時間為當年開學至10月20日前,新生戶口遷入學校后納入學校學生集體戶口管理,畢業后方可將戶口遷出學校,除中途退學、轉學外,學生在畢業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戶口遷出學校。
溫馨提示:根據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部分用人單位的要求,應屆畢業生的戶口應由學校遷出,才予以簽訂相關用工和入戶手續,是否遷入戶口請慎重考慮。
一、凡省外需要辦理戶口遷入我校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證》,在報到時不得延緩交驗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省外新生請在戶口遷移證背面用筆寫明學院、專業班級、手機號碼、學號和身高)、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必須一致。戶口遷入的新生在交戶口資料時,還需收取學生本人填寫的《入戶申請書》一份(申請模板可從保衛處網頁下載),交由各班班長。
二、凡本省需要辦理戶口遷入我校的新生,請入學后進入保衛處網頁下載《入戶申請書》,填寫簽名后,一同與身份證復印件(省內新生請在在身份證背面用筆寫明學院、專業班級、手機號碼、學號和身高)、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復印件一律用A4紙),交由各班班長。
三、班長收齊整理戶籍資料后統一填寫表格1《貴州大學新生入戶登記表》(包括紙質和電子版,表格可從保衛處網頁下載)并以其為封面,將全部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學院統一上交到保衛處戶籍科集中辦理。
四、農村籍新生在交戶口資料時,還需收取學生本人填寫的《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申請》一份(申請模板可從保衛處網頁下載)。
五、戶口遷移的同學需交辦理身份證費用40元(派出所辦證時單獨收取)、照身份證相費用20元(照相館收取)交給所在班級,由班級統一集中交保衛處戶籍科,保衛處統一集中辦理身份證及戶口遷入手續。
六、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籍貫、出生地、婚姻狀況、遷移原因、原住址、遷往地址等內容必須齊全無誤,身份證編號必須準確、清楚,如有涂改應在涂改處加蓋當地派出所戶口專用公章,所持戶口遷移證應蓋有當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七、新生戶口遷入本校統一地址為: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北校區(松山派出所)。新生入學戶籍辦理具體事項及流程,請上貴州大學保衛處網頁服務指南查詢。
八、不需要辦理戶口遷入我校的新生,入學后在表格2《貴州大學不辦理戶口遷移名單》上簽名,確認戶口不遷入學校(可從保衛處網頁下載此表),并以其為封面,以班級為單位打印簽名后(包括紙質文檔和電子版)與填寫的表格3《貴州大學新生戶籍未入戶名冊》(可從保衛處網頁下載此表),一同交到學院(包括紙質文檔和電子版),由學院統一交到保衛處戶籍科建檔。
網址: http://sec.gzu.edu.cn/html/index.htm
貴州大學保衛處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