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某煉鋼廠綜合樓建筑面積2900m2,總長41.3m,總寬13.4m,高23.65m,為5層現澆框架結構,柱距4m×9m,4m×5m,共兩跨,基礎為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基,主體結構采用C20混凝土,磚砌填充墻,在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3層混凝土部分試塊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但對實體強度測試論證,能夠達到設計要求。
2.問題
(1)該質量問題是否需處理,為什么?
(2)如果該混凝土強度經測試論證達不到要求,是否需處理?采用什么處理方法?
(3)簡述質量事故處理方案的類型。
(4)針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問題,現場常用的質量檢查的方法有哪些?
(5)簡述施工項目質量控制的過程。(1)該質量問題可不作處理。原因是混凝土試塊強度不足是試塊制作、養護或檢驗中的質量問題。而工程實體混凝土強度經測試論證后能夠達到要求,因此可不作處理。
(2)如果該混凝土強度經測試論證達不到要求,需采取處理措施。處理的方法有:結構卸荷、加固補強、限制使用、拆除重建。
(3)質量事故缺陷處理方案類型有:修補處理、返工處理、限制使用、不作處理。
(4)現場常用的質量檢查方法有:目測法、實測法和試驗法三種。
(5)施工項目的質量控制的過程是從工序質量到分項工程質量、分部工程質量、單位工程質量的系統控制過程;也是一個由投入原材料的質量控制開始,直到完成工程質量檢驗為止的全過程的系統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