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可靠,作風正派,思想品德良好,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愛崗敬業;
2、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和良好溝通能力,工作認真負責。
3、本人無刑事犯罪記錄,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人無刑事犯罪嫌疑、無正在服刑
記錄。
3、年齡在20-30周歲(1987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以內。
4、男性,身體健康,身高170CM以上,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的有關規定。
5、大學本科學歷,計算機、信息化及相關專業。
6、具有南通市通州區常住戶口,或者在通州主城區內有住宿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