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紅河州委統戰部決定面向全州縣級以下機關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到州委統戰部辦公室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較強的調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職業道德良好,團結同志,遵紀守法。
2、文字表達能力較強,能基本獨立完成調研報告、領導講話等大型文稿的寫作,在公開媒體發表過文章的優先考慮。
3、中共黨員,具有5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的州內縣級以下機關科級及其以下公務員。
4、年齡26至32周歲(1980年2月10日至1986年2月10日期間出生)。
5、具有勝任選調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3月5日至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20,下午14:30至17:20。
報名地點:蒙自市州級行政中心紅河州委統戰部辦公室(C517)。
報名方式:必須由本人攜帶相關資料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名,不能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三、報名時需要提交的資料
報名時需提供學歷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任現級和現職證明材料(任職文件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公章),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基本情況以及同意報考證明;公開媒體發表文章的原件材料。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公務員法》、行政管理、文秘基礎知識及統一戰線工作的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2012年3月27日9時至12時在州困難職工援助中心四樓會議室舉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情緒控制能力、儀表氣質等。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其他須知事項
1、符合報名條件人數達到5人(含5人)以上方可開考
2、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
確定面試人選。
3、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以總成績第一名為考察人選。
4、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州委統戰部部領導和相關科室組成考察組,對預選調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5、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組織考察情況,州委統戰部部長辦公會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將確定為擬選調對象的基本情況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扣除法定節假日)。
6、公示期滿后,無影響其選調問題者,由州委統戰部按有關程序報組織部門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六、保障措施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保密管理,確保筆試、面試的試題安全。
(二)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做到公道正派、依法辦事。
(三)主動接受監督,及時受理舉報,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