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須在現所在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屬衢江區鄉鎮機關公務員的,須在鄉鎮服務年限滿3年以上);
(三)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四)身體健康;
(五)具備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選調計劃表;
(六)本次選調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驗)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6年8月12日。
2016年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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