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畢業證書;
③學位證書;
④教師資格證書;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⑥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
(2)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根據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如實填寫《泰州市姜堰區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3)在招聘全過程考生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考生提供虛假信息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應資格。區教育局負責資格初審,區人社局負責資格復審。
(4)通過資格審核并完成報名手續的考生于2016年8月31日下午3∶0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姜堰區教育局100室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5)本次招聘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崗位數之比)為3:1。報名結束后,如出現報名人數與崗位數之比不足3:1的,由區教育局提出意見,經區人社局審核后,報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計劃,相關信息將及時在本公告公布的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