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置的獨立學院,為江蘇省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的事業(yè)單位。因學院事業(yè)發(fā)展需求,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學生輔導員。
一、招聘崗位基本情況
崗位和人數:學生輔導員(啟東),共7名。
工作地點:南通大學啟東校區(qū)(江蘇省啟東市濱海工業(yè)園區(qū)內)。
聘用形式:人員性質為人才租賃,錄用人員的檔案、人事關系等掛靠啟東市相關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二、應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應聘對象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需在2016年7月前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二)報考條件
1. 中共黨員,思想政治素質高,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2. 具備學生教育管理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熱愛學生工作,為人師表,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有志于長期從事學生工作;
3. 綜合素質高,學習成績優(yōu)秀,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獎勵,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學生事務管理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及新媒體應用能力;
4.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5.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具有與專職學生輔導員工作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背景、實踐背景及持有心理咨詢、就業(yè)指導等專業(yè)資格證書者。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請下載并填寫《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學生輔導員(啟東)應聘人員報名表》、《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學生輔導員(啟東)應聘人員政審表》(詳見附件),并請將以上2個表格和應聘材料(包括身份證、黨員證明、本科和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主要資格證書和證明材料等)的掃描件,均插入到1個WORD文檔中(以應聘者姓名命名),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到杏林學院人事處郵箱(xlrsc@ntu.edu.cn)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
3.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嚴格根據要求投遞應聘簡歷。
(2)學院在報名結束次日(8月30日)上午9:00前將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在學院網站進行公布。如有疑問,請于上午11:30前與我院聯系,逾期不候。
(3)我院將于報名結束后4天內(9月2日前)進行考核,具體的時間和地點,請初步審核通過人員,密切關注學院網站的考核通知,并做好相應準備。
(4)應聘人員在參加考核時須攜帶報名材料和各類證件原件等,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應聘人員遞交的相關材料應真實有效,如填寫信息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核及錄用程序
1.考核小組一般由5~7人組成。
2.考核方式: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計算。
(1)筆試內容以專職學生輔導員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崗位認知及行政能力。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閱卷,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開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不低于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相應核減相應招聘崗位數;根據筆試成績得分高低,按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參照公務員招錄面試規(guī)則,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組織協調能力、分析與解決工作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形象氣質、職位適應度等方面情況。
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作面試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3.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一次性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遞補人選。
4.公示。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學院網站予以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人員姓名、學習單位、招聘考核各項成績、總成績和排名。
5.錄用。公示無異議的,學院會同啟東市相關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五、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南通大學監(jiān)察處監(jiān)督和指導。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通大學杏林學院負責此項招聘政策的咨詢。
咨詢電話:0513~85015905(工作日上午)
聯系人:李老師、蔡老師
南通大學杏林學院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