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招錄合同制書記員8至12名(實際招錄人數是符合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的二分之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2年3月19日至23日9:00至18:00在區法院政治處報名。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含專科);
(三)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公歷);
(四)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法律業務素質,具有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專業技能,并孰練掌握計算機運用;
(五)身體健康,符合有關體檢要求;
(六)詳細情況請向重慶市長壽區法院政治處咨詢,電話:40233260,40242096。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
2012年3月9日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2012年公開招錄合同制書記員簡章
根據我院的工作需要,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補招錄合同制書記員8至12名(實際招錄人數是符合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的二分之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依據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公文交辦通知書(收文辦字批件[2009]966號):區政府區長韓樹明對法院《關于聘用合同制書記員的請示》(長壽法[2009]174號)的批示。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含專科)。
(三)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有關體檢要求。根據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身體不得有殘疾。
(五)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法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被勞動教養的;
5、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6、現役軍人,未滿試用期或被辭退后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
7、2007年以來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在公務員招考中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8、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受到兩次以上刑事處罰,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9、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報考人員在2012年3月19日9:00至3月23日17:00期上班時間到長壽區人民法院政處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
(二)資格初步審查
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于2012年3月29日在長壽區人民法院張貼欄公布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名單。
報考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應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面試考務費、體檢費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筆試前一天,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考務費收據到長壽區人民法院治處領取《準考證》。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領取,被委托人除提供報考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和考務費收據外,還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的證件之一。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定為4月5日。筆試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不設合格分數線,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進入面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另行通知。
(二)技能測試
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數1:4的比例進入技能測試。進入技能測試最后一名的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技能測試;進入技能測試的考生放棄考試的,不遞補。達不到1:4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技能測試內容由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確定,主要測試考生利用計算機記錄的速度、記錄的準確程度、表格制作等。技能測試分值為100分。具體時間、地點、人選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試
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放棄考試的,不遞補。達不到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按照《重慶市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發[1998]97號)的規定在長壽區人民法院統一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人選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要求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滿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應變和情緒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公布方式為:面試完第二位考生后,主考官當場向第一位考生宣布面試成績,以此類推。
五、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總成績、體檢時間、人選及有關要求于面試結束后擇日公布。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等規定執行,由長壽區人民法院統一組織實施。
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按照《重慶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錄用暫行辦法》的規定,由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考核對象如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照確定體檢對象的方式遞補。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核后確定的擬錄用人員,由長壽區人民法院公示7天。
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和其他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的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八、錄用
經公示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簽訂相關合同。
九、管理及待遇
被錄用的人員按合同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并享受相應待遇。在合同有效期內,法院與受聘人員雙方履行合同規定,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即解除合同關系,受聘人不再具有人民法院書記員身份,不再履行書記員職責。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