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幼兒園):
現將《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6年秋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6〕31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時間安排及要求
(一)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須在9月8日前,做好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市直學校須在9月12日前,安排申請人員到市人民醫院體檢。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自行安排體檢時間,并認真組織好體檢工作。體檢按照新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執行。
(三)網上報名時間: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申請,申請人于9月12日至9月20日(開放時間: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向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認定材料,經現場確認點〔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見附件1〕審核材料,經辦人簽名并蓋公章確認。市直學校高中、中職的申請人由學校審核材料報市教育局。
(四)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市直學校根據本地的實際自行確定。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必要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要求其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五)請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市直學校于9月26日前將申請高中教師資格(含中職)所有資料連同《陽江市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名冊表》(附件2)、《陽江市高中(含中職)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數統計表》(附件3)報送我局人事科。并將現場確認完成的數據發送到郵箱jy3333690@163.com。
(六)高中(中職)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擬在10月15-16日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自行安排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
(七)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必須按省規定的時間在10月30日前完成認定數據審核和生成證書編號(導出打印證書數據)。
二、認定政策及注意事項
(一)根據粵教繼函〔2011〕3號文件精神,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及教師進修學校幼師班畢業的人員其學歷不能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除在編在職教師(在編、在職教師需出具所在學校“在編證明”,下同。見附件4)外,其他申請人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打印要規范,統一在網上報名后用A3紙打印,用兩張A4紙粘并成A3的申請表不合格,申請表中的個人簡歷須從高中開始填起。
(五)《申請人思想道德鑒定表》第1-3欄由申請人填寫,第4-11欄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要有人事權的單位)填寫,社會人員若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居委會(街道)填寫,并在“(單位)填寫人(簽名)”一欄加蓋單位或居委會(街道)公章。
(六)《體檢表》要附上完整的檢驗單,要有體檢結論、醫生簽名、蓋章等,沒有體檢結論的視為不合格。
三、其他
(一)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須到所在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市直學校申請并審查后,報市教育局復核,由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規定確認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名單。
(二)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按照教師資格證認定的有關規定和工作程序,嚴格把好認定材料的審核、審批關,如有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一經查實,視情節嚴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通報全市。
(三)請密切留意陽江教育信息網(http:www.gdyjedu.net)發布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通知及廣東省教師資格網發布的相關信息。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市區東風三路45號八樓),電話:3333993,郵箱:jy3333690@163.com。
陽江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