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學歷,具體要求詳見《中共清遠市清新區委組織部招聘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為后勤服務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