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公開選聘部分區直正科級初中學校校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市(區)直現任初中及以上學段學校校長(副校長)、中層以上干部及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東港區現任鎮街道初中學校校長(副校長)。
二、選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組織觀念強,顧全大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辦學思想端正,能夠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能按教育規律辦事,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工作經驗、教育科研能力和專業知識,熟悉教育理論。
3.具有較強的領導才能和組織管理能力,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務本求實,開拓創新意識強,作風正派,嚴于律己,廉潔勤政,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5.曾榮獲區級及以上榮譽稱號。
6.年齡不超過45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
三、選聘數量
選聘區直正科級初中學校的校長2名。如選聘數量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相應核減選聘數額。
四、方法和步驟
通過東港政務網、日照教育網、東港教育網、東港人社局網等發布選聘公告。公布公開選聘的職位、報名條件和選聘方式方法。
1.報名。報名時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擔任校長(副校長)及中層干部等職務的聘任文件、區級及以上榮譽證書等。組織報名人員填寫《基本情況登記表》。
2.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學歷、年齡、榮獲的區級及以上榮譽稱號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宣講答辯。
3.宣講答辯。答辯人首先宣講治校方案(時間不超過10分鐘),然后回答專家評委提出的問題。通過答辯較全面地考察答辯人綜合素質和能力。宣講答辯成績當場公布。
宣講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差額考察。根據答辯人宣講答辯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聘職位的職責要求,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干部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教職工公認度。
5.確定擬選聘人選。根據答辯成績和考察情況,由公開選聘學校校長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校長擬聘任人選,并進行公示。
6.聘任備案。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任;經考核不勝任的,不予聘任。
五、報名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3月12日至3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東港區教育局政工科。聯系電話:0633-322676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港區公開選聘學校校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港區公開選聘學校校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區直正科級初中學校校長選聘報名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易賢網下載
區直正科級初中學校校長選聘報名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區直正科級初中學校校長選聘報名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doc”的文件。區直正科級初中學校校長選聘報名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Word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MS-Offic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