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能測試、筆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技能測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成績計算環節均保留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按應聘同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下同)。
由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由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考生個人原因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