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參聘人員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以及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
1.具有211院校畢業的國民教育全日制經濟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其他院校畢業的國民教育全日制經濟類本科學歷,現學歷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國家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相當等級的其他職業、執業資格;現任以下職務之一:
(1)省級金融監管機構、國有銀行省級分行、政策性銀行省級分行或省級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層副職(含助理)及以上;
(2)股份制商業銀行福建區域分行或城市商業銀行總行副行長及以上;
(3)廈門市市級銀行業金融機構助理或總監及以上;
(4)任縣(市)級及以上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不含村鎮銀行,下同)
(5)資產規模60億元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正職,或資產規模100億元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副職且任職2年及以上。
2.現學歷為非211院校畢業的國民教育全日制經濟類本科學歷;具有經濟、會計等相關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注冊會計師等執業資格證書,或兩個及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現任以下職務之一:
(1)省級金融監管機構、國有銀行省級分行、政策性銀行省級分行或省級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層副職(含助理)及以上;
(2)股份制商業銀行福建區域分行或城市商業銀行總行副行長及以上;
(3)廈門市市級銀行業金融機構助理或總監及以上;
(4)任縣(市)級及以上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2年及以上;
(5)資產規模60億元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正職,或資產規模100億元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副職且任職2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