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經歷業績評價和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管理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原則上每個職位筆試成績前5名進入經歷業績評價和面試環節。
2.經歷業績評價。進入經歷業績評價的人選,由本人填寫經歷業績信息采集表,經所在單位黨委審查(因保密等原因未提交審查的,本人須承諾所填寫的經歷業績信息客觀真實,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公開招聘資格),報省聯社黨委組織部復核后,組織專家進行經歷業績評價。經歷業績評價成績采用百分制。
3.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領導能力素質與職位工作要求的適應程度。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
筆試成績、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和面試成績將分別按40%、10%、50%的比重計算測評綜合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