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和深圳市教育局統一部署,2016年深圳市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相結合,具體認定范圍和認定條件詳見附件1(粵教繼函〔2016〕31號)。
羅湖區戶籍或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掛靠在羅湖區的申請人,網上報名后,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羅湖區教育局進行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一、網上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6年9月12日至9月20日(網站的開放時間: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
(二)報名網址:http://www.jszg.edu.cn(中國教師資格網),其中,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三)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大小在20k以內,像素為114(寬)*156(高),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
二、現場確認報名
(一)時間:2016年9月12日至9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為避免長時間等待,現場確認實行網上預約優先。請申請人網上報名后,進入羅湖區電子政務網(http://www.szlh.gov.cn),點擊“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羅湖分廳”-“網上辦事”,先進行用戶“注冊”,登陸后點擊“我要預約”功能,選擇“羅湖區教育局”、“教育審批服務辦公室”、“教師資格認定”事項,在預約描述中注明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的“報名號”。預約成功后,在辦理確認當天,憑預約短信到羅湖區委行政服務大廳取號后,排隊辦理。9月12日前預約無效。
(二)現場確認地點:羅湖區委一樓行政服務大廳教育局窗口(文錦北路羅湖管理中心大廈,僅在現場確認受理期間開放)。
羅湖區戶籍或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掛靠在羅湖區的申請人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羅湖區教育局認定;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羅湖區教育局審查后上報深圳市教育局認定。
(三)申請人需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我局提交以下認定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簽字。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統自動生成,不得自行張貼照片或自行設計表格;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必須統一下載使用《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年修訂版,見附件,必須雙面打印),并到指定醫院體檢,指定醫院詳見附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證明無效。在省外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需一并提供發證單位所在地學習或工作經歷證明(學生證、畢業證或工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1份,表格詳見附件。有工作單位并且人事檔案在工作單位管理的申請人,該表由工作單位填寫;有工作單位但人事檔案掛靠在深圳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申請人,該表由工作單位填寫蓋章后,需加蓋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公章;沒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出生至今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再持《無犯罪記錄證明》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檔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蓋章;
7、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或本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明確說明檔案和人事的掛靠關系);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上傳到系統的照片、張貼在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貼在照片頁(見附件);
9、師范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須為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國內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取得廣東省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人員提供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有效期內);
10、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初級及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11、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國外學歷必須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國內學歷必須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定中心出具,或經教育部高等學校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授權的學歷認證代理機構出具,并加蓋“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章。(在編正式教師除外,但需提交學校編制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學歷中心認定代理點可查看附件;
12、深圳市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封面(詳見附件)。
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我局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申請人。復印件統一用A4紙并按檔案袋封面的證明材料順序裝訂好。
三、材料受理及審核
(一)現場確認時,我局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書面受理回執;初審不合格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二)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仍未補齊的,原則上不再接受申請。
(三)現場確認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對初審通過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
四、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一)已通過復審的人員中,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請務必保管好現場確認時的受理回執,屆時憑受理回執參加測試。)
(二)羅湖區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羅湖區教育局組織,測試時間暫定10月15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會在羅湖教育應用網(http://www.luohuedu.net)公告欄上另行通知,請特別留意。
(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會在深圳市教育局網上另行通知,請申請人特別留意。
五、認定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定,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須繳費240元。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及學歷鑒定等費用,應按規定另行繳納。
六、其他
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