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和符合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返回);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應聘人員為2015屆、2016屆未就業畢業生的,還需帶好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不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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