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選確定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
區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將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資格復審通過后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費100元/人。資格復審時間和相關要求在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3.面試
面試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