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一般須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可放寬至45周歲(1971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衛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可放寬至50周歲(1966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5、戶籍不限;
6、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和行業準入條件(詳見《2016年無錫市梁溪區衛計局下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表1),附件中有其它資格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為準;
7、參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任職回避規定,符合有關任職回避規定的條件;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少年管教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