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定于9月24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確定。
1.筆試:文秘崗位考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30%,申論占70%),其余崗位考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筆試結束后,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第三名出現并列的,均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的最低開考比例為1:2。面試前需出具單位及主管單位同意報考和調出證明(可在湘潭人事考試網或市房產局政務公開網上下載,也可至報名地點領取,一式兩份),無法提供證明則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