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對象及條件
1、臺州市范圍內的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或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身體健康。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廉潔自律,甘于奉獻;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外縣(市、區)需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管理、會計學專業;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外縣(市、區)需要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在現工作單位從事財務崗位1周年及以上。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擔任中層職務或工作能力較強的可適當放寬。
5、已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在臨海市內事業單位工作滿2周年(鎮、街道滿5周年)或在臨海市外事業單位工作滿3周年(鎮、街道滿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