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教育委員會
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有關高校公開招聘108名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教師103名;圖群專業人員1名;行政文秘專業4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全國“211”工程重點大學和西南民族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其他取得碩士學位的高校畢業生;
3.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學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4.自愿在服務單位工作5年以上;
5.具有符合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2012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6.身體健康。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3月19日上午8:30-12:00在北京師范大學學16樓141教室;
3月19日晚上19:00在中央民族大學北智樓1-8;
3月21日上午8:30在東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
3月23日上午8:30在華中師范大學體育館;
3月25日上午8:30在陜西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
3月26日上午8:30在西南民族大學(老校區)東演講廳;
3月27日上午8:30在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
2.報名咨詢電話:
(023)78496838(縣人力社保局)
(023)7844869113896486000(縣教委)
3.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須持《自薦書》及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相關有效證明:學歷、學位、專業、學業成績)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于報名當天確定。
1.公招教師:考試采取講課(專業知識測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2.公招管理人員:考試采取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復審及體檢。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三)體檢
由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委統一時間進行體檢。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如最后一名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時,依次按學歷、考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進入體檢;如考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再加試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進入體檢。體檢辦法和標準按照《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因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出現空缺時,不予遞補。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復檢不合格或未參加復檢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彭水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予遞補。
(五)公示
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彭水縣教育委員會網站組織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由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委員會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缺額不予遞補)。
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聘期為五年,聘期內不得流動,未滿規定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和縣監察局共同組織,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彭水縣教委負責解釋。
彭水自治縣2012年度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主管部門 | 單位名稱 | 崗位 | 專業要求 | 招聘名額 |
彭水自治縣教育委員會 | 彭水第一中學 (50名) | 職員 | 圖群專業 | 1 |
職員 | 行政文秘 | 2 | ||
職員 | 行政文秘 | 2 | ||
語文教師 | 漢語言文學、新聞學及相關專業 | 6 | ||
數學教師 | 數學及相關專業 | 6 | ||
英語教師 | 英語及相關專業 | 6 | ||
物理教師 | 物理及相關專業 | 4 | ||
化學教師 | 化學及相關專業 | 4 | ||
生物教師 | 生物及相關專業 | 5 | ||
政治教師 | 政治及相關專業 | 3 | ||
歷史教師 | 歷史及相關專業 | 3 | ||
地理教師 | 地理及相關專業 | 3 | ||
音樂教師 | 音樂及相關專業 | 1 | ||
體育教師 | 體育及相關專業 | 2 | ||
計算機教師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1 | ||
心理學教師 | 心理學及相關專業 | 1 | ||
彭水中學(20名) | 語文教師 | 漢語言文學、新聞學及相關專業 | 2 | |
數學教師 | 數學及相關專業 | 2 | ||
英語教師 | 英語及相關專業 | 1 | ||
物理教師 | 物理及相關專業 | 2 | ||
化學教師 | 化學及相關專業 | 1 | ||
生物教師 | 生物及相關專業 | 3 | ||
政治教師 | 政治及相關專業 | 1 | ||
地理教師 | 地理及相關專業 | 2 | ||
音樂教師 | 音樂及相關專業 | 1 | ||
體育教師 | 體育及相關專業 | 1 | ||
美術教師 | 美術及相關專業 | 1 | ||
計算機教師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1 | ||
通用技術教師 | 通用技術及相關專業 | 1 | ||
心理學教師 | 心理學及相關專業 | 1 | ||
教師進修校 (3名) | 物理教研員 | 物理及相關專業 | 1 | |
地理教研員 | 地理及相關專業 | 1 | ||
計算機教研員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1 | ||
民族中學(9名) | 數學教師 | 數學及相關專業 | 1 | |
物理教師 | 物理及相關專業 | 1 | ||
計算機教師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1 | ||
音樂教師 | 音樂及相關專業 | 1 | ||
體育教師 | 體育及相關專業 | 1 | ||
美術教師 | 美術及相關專業 | 1 | ||
苗語教師 | 苗語及相關專業 | 2 | ||
通用技術教師 | 通用技術及相關專業 | 1 | ||
縣城中學(11名) | 通用技術教師 | 通用技術及相關專業 | 1 | |
音樂教師 | 音樂及相關專業 | 2 | ||
體育教師 | 體育及相關專業 | 6 | ||
美術教師 | 美術及相關專業 | 1 | ||
心理學教師 | 心理學及相關專業 | 1 | ||
職教中心(15名) | 音樂教師 | 音樂及相關專業 | 2 | |
體育教師 | 體育及相關專業 | 7 | ||
美術教師 | 美術及相關專業 | 1 | ||
電子技術教師 | 電子技術及相關專業 | 1 | ||
汽車應用與維修教師 | 汽車應用與維修專業 | 3 | ||
舞蹈教師 | 舞蹈及相關專業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