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黨代會精神,適應建設綠色經濟強省、民族文化強省和中國面向西南開放的橋頭堡的需要,經研究,面向全省競爭性選拔7名副科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職位要求
(一)選拔職位
嵩明縣教育局副局長1名;
嵩明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副局長1名;
嵩明縣衛生局副局長1名;
嵩明縣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局副局長1名;
嵩明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副科級)2名;
云南嵩明楊林工業園區管委會環保分局局長(副科級)1名。
(二)職位要求
1. 嵩明縣教育局副局長職位要求: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工作經驗或者具有教育系列中級以上職稱(小學高級、中學一級以上職稱)。
2. 嵩明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副局長職位要求:旅游專業畢業,從事旅游相關工作(旅游管理、旅游資源開發、旅游營銷策劃、旅游宣傳推介、旅游咨詢)3年以上,熟悉行業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3. 嵩明縣衛生局副局長職位要求:所學專業為臨床醫學或公共衛生管理專業,具有所學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從事臨床醫學或醫療衛生管理3年以上工作經歷。
4. 嵩明縣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局副局長職位要求:所學專業為信息技術相關專業,從事科技研發或研發管理3年以上工作經歷。
5. 嵩明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位要求:熟悉國家財稅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所學專業為金融學等相關專業,具備3年以上財稅金融工作經歷。
6. 云南嵩明楊林工業園區管委會環保分局局長職位要求:所學專業為環境資源保護相關專業,熟悉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從事環境資源保護工作3年以上。
二、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拔范圍
面向全省符合條件的已登記國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全省統一選聘且在崗在職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含已進入鄉鎮黨委班子及考錄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大學生村官)。
(二)資格條件
(1)參加競爭性選拔人員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身體健康;
(3)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須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職),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
(4)專業(學科)條件以2011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學科)指導目錄》為準;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定提任期限;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③問責期間;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或不合格;⑤經公選任職未滿3年;⑥試用期未滿;⑦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和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工作程序
競爭性選拔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2012年3月15日通過相關新聞媒體發布公告,向社會公布競爭性選拔的職位、職數、報名條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本次競爭性選拔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截止。
現場報名者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昆明市嵩明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辦公室(昆明市嵩明縣縣城北街102號縣委院內)報名:
1、《嵩明縣2012年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明、任職通知、職務聘書,以及報考所需其他證件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張(請在照片背面寫明姓名);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
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在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把關的基礎上,對其進行資格初審,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
網絡報名者須將現場報名所需材料以圖片方式發送到中共嵩明縣委組織部干部科郵箱smzzbgbk@163.com。
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公告,并發放準考證。
經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8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競爭性選拔,報名人員可改報其它職位。
(四)筆試。筆試于4月中上旬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命題及評卷由省委組織部負責。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公告。
(五)面試。面試于4下旬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
筆試和面試其他事宜按省委組織部統一安排進行組織。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公告。
(六)組織考察。縣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考察前,發布考察預告,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考察組聯系方式等,通過新聞媒體或在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發布預告,接受群眾監督。
(七)研究決定。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考察組將綜合考察情況報告嵩明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小組,嵩明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小組研究后提出擬任人選建議,并征求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報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根據有關規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對擬任人選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滿后,對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并通過媒體公布競爭性選拔結果。
(八)待遇和管理。競爭性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及身份另行安排工作。
六、紀律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選拔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二)報考人員要準確真實負責地提供個人年齡、學歷、身份等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報考資格;已任用的,撤銷任職資格,退回原單位,并給予紀律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違反選拔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選拔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0871-7913048
監督電話:0871-12380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縣縣城北街102號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郵編:651700
本公告由中共嵩明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嵩明縣委組織部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