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黨代會精神,適應建設綠色經濟強省、民族文化強省和中國面向西南開放的橋頭堡的需要,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的視野和渠道,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促使優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按照省委組織部《關于2012年州、市縣競爭性選拔處、科級領導干部組織統一考試的通知》相關要求,經中共尋甸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省競爭性選拔4名副科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爭性選拔的職位和范圍
(一)選拔職位(4個)
本次競爭性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4名:尋甸特色產業園區管委會招商局局長1名(副科級),尋甸縣審計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尋甸縣教育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尋甸縣衛生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二)選拔范圍
全省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在職在編人員。
二、選拔的資格條件及職位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參加競爭性選拔人員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身體健康;
3、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須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11年3月1日以前任職)。全省統一選聘且在崗在職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含已進入鄉鎮黨委班子及考錄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大學生村官)可報考副科級職位。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
4、專業(學科)條件以2012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學科)指導目錄》為準;
5、報名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定提任期限;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③問責期間;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或不合格;⑤經公選任職未滿3年;⑥試用期未滿;⑦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和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職位要求
1、尋甸特色產業園區管委會招商局局長職位要求:經濟類、管理類、法律類專業畢業,熟悉和熱愛招商引資工作,具備一定的專業招商素質和能力,有招商引資相關工作經歷。
2、尋甸縣審計局副局長職位要求:審計類、會計類或建筑會計與工程概預算、工程造價等相關專業畢業,具有審計師、會計師、造價師執業資格,熟悉國家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有審計、會計相關工作經歷,在審計崗位上工作滿3年的專業不限。
3.尋甸縣教育局副局長職位要求:教育類專業畢業或具有教育類中級以上職稱,熟悉教育工作業務,具有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經歷,在教育崗位上工作滿3年的不限專業。
4.尋甸縣衛生局副局長職位要求:醫學類專業畢業或具有衛生類中級以上職稱,具有衛生行政管理或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衛生崗位上工作滿3年的不限專業。
三、選拔程序
(一)發布公告。通過媒體發布公告,公布競爭性選拔職位、報名條件、程序和方法等。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職位中選擇填報一個職位。報名者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昆明市尋甸縣委組織部(縣競爭性選拔辦公室)現場報名:
1、《尋甸縣2012年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明、任職通知、職務聘書,以及報考所需其他證件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張(請在照片背面寫明姓名);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
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在嚴格審核把關的基礎上,對其進行資格初審,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
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競爭性選拔公告及《報名表》可登錄尋甸黨建網下載。
報考者報名及考試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報名時間: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報名地點:昆明市尋甸縣委大樓203室
(二)資格復審。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經資格審查后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8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競爭性選拔,報名人員可改報其它職位。經復審獲得考試資格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前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筆試于4月上旬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命題及評卷由省委組織部負責。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公告。
(四)面試。面試于4月下旬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
筆試和面試其他事宜按省委組織部統一安排進行組織。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公告。
(五)組織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尋甸縣委組織部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人選的排名順序
(六)研究決定。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中共尋甸縣委組織部提出擬任人選建議,報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根據有關規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規定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
(八)辦理任職手續。公示期滿后,對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并通過媒體公布競爭性選拔結果。
對中共尋甸縣委決定任用的干部在適當范圍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任前公示。
競爭性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及身份另行安排工作。
咨詢電話:(0871)2668162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尋甸縣競爭性選拔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尋甸縣委組織部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