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考成〔2016〕11號
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
招生術科類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
有關考點院校: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6〕10號)精神,為確保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術科類專業加試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報考術科類音樂、美術專業的加試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體育、烹飪、旅游管理專業加試采用院校聯考模式,省教育考試院委托南京體育學院承擔體育類專業加試聯考工作,委托揚州大學承擔烹飪、旅游管理類專業加試聯考工作,其他專業加試由院校單獨組織。組織聯考、單獨考試的院校須在考試前將考試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考后按時上報加試成績。符合考試成績互認、免試生報考條件且報考術科類專業的考生,仍須報名參加術科類專業加試。
二、組織管理和考點設置
術科類加試各考點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長、紀檢、成教、保衛、后勤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院系領導組成的專業加試領導小組,強化領導、精心組織,細化環節、規范管理。要制定專業加試工作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進行加試工作,重點抓好考試組織、安全保衛、試卷保密、考風考紀等方面的工作。還要做好考生的報到接待、衛生飲食、食宿指南和加試咨詢等服務工作。
統一加試、聯合加試報名地點與加試地點相同。音樂、美術專業報名及專業加試地點:南京師范大學隨園校區(南京寧海路122號);體育專業報名及專業加試地點:南京體育學院(南京孝陵衛鎮靈谷路8號);旅游管理、烹飪專業報名及專業加試地點:揚州大學或南京財經大學;術科類專業單獨加試由學校自行確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可直接向報考學校咨詢。
三、報名、考試時間和考前準備
統一加試、聯合加試及單獨加試均為 9月23日報名,9月24 -25日考試。
術科類加試考點院校要根據專業加試的特殊要求和報考人數,精心選擇場地、布置考場、提供考試必須的備用器材、文具和設備保障。在考點醒目位置張貼考試時間、地點、考試程序、《考場分布平面示意圖》、《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條款)等。在考點的顯著位置設置舉報信箱,公布舉報電話,并安排專人負責受理。
四、命題工作
音樂、美術專業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由南京師范大學、南京藝術學院共同負責命題;體育類專業、烹飪、旅游管理類專業加試分別由承擔聯考的學校負責命題。各加試科目分別依據《江蘇省各類成人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加試指南》、《江蘇省成人高校旅游管理專業高中起點升本、??茖I課加試指南》、《江蘇省成人高校體育類高中起點升本、??茖I課加試指南》、《江蘇省成人高校烹飪專業高中起點升本、專科專業課加試指南》(2012年版)進行命題、制卷,并制定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同一加試科目命制多套試卷的,應具備統一的模式并控制好難度,確保試題不出現政策性、科學性、公平性及技術性問題。
專業加試的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啟用前屬省秘密級材料。各考點院校要選擇作風正派、工作負責、有較高業務水平且無子女或直系親屬參加本科目考試的專業教師參加命題。參加省統一命題人員必須與省教育考試院簽定《2016年成人高考術科專業加試命題人員保守國家秘密暨遵守職業道德協議書》(協議書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
五、評分工作
各考點院校要按學科成立學科考評組,各考評組設組長、副組長和評委若干人,組長由本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的骨干教師擔任。所有考評組成員由考點院校專業加試領導小組負責向省教育考試院推薦,經考試院審核通過后,提前一天向考評組成員發放聘任函。
加試評分(卷)前,所有考評組成員須接受組長的培訓,熟悉評分內容和細則,統一評分尺度;現場評分(卷)時,考評組在組長的帶領下按照評分標準獨立評判、互不干擾,客觀公正進行打分。加試成績一經評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如確需更正成績,須由審(復)核人填寫《成績修改單》,并經該科目考評組組長簽字批準方可修改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評分(卷)工作結束后,各考點立即進行成績處理。藝術類專業加試成績處理由省教育考試院委托江蘇省信息中心承擔,其他考點自行負責,要確保成績處理結果準確無誤。
各考點院校要封存并妥善保管原始評分表,以作備查,保存期為半年。
體育、烹飪、旅游管理類的專業加試以及其它單獨加試的由考點和招生院校具體負責。命題、考試、評分等工作環節按照本通知中的相關要求規范實施。
六、成績通知
10月14日前各考點將加試成績報省教育考試院。10月17日考生可查詢加試成績。
考生如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成績復查申請,同時須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受理。
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