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面試人員根據有關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采用試講加答辯的方式進行。
(1)試講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內容,根據課程內容教學需要可包含實操。
(2)學校成立面試評審小組,由學校相關部門代表和相關專業的教師代表組成,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計算方法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面試成績=試講成績×60%+答辯×40%,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未達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