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據育部有關調劑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一)考生調劑的條件: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調劑考生的畢業學校(專業)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全國“211”“985”或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重點高校;
(2)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11所高校。
3.一志愿報考學校(專業)須為上述(1)或(2)所列學校(專業)。
4.所有專業均不接收專升本、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5.調劑考生成績須符合原報考專業和擬調劑專業的分數線及我校復試基本要求。
(二)調劑程序:
1.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考生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復試時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生證原件、準考證。
3.調劑考生只能調劑到與考生原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參加復試。
4.我校將根據考生成績擇優錄取,如被錄取,考生還須在系統中對錄取通知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