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湘潭市交通運輸局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2、公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
4、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職位和名額
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文字綜合崗位1名,列行政編制。
三、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崗且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人員。
四、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2、具有較好的思維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 10月 1日之后出生),身體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的公務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湘潭人事考試網、湘潭市交通運輸局網站等媒體上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29日至10月14日(上午9:00-11:50,下午15: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湘潭市交通運輸局(岳塘區湘潭大道)1107室人事科(聯系電話:0731—55558123,55558238);
通過網絡報名的,將報名表連同相關資料電子版本發至郵箱jtjrsk2016@163.com。
3、所需資料:
(1)《湘潭市交通運輸局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網上下載或報名地點領取,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3)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身份證明(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列編審批表等);
(4)參選的理由及其他有關能證明其能力、業績的材料,如在報紙媒體或相關刊物上發表的文章或者獲獎證明等。
4、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的在報名時審查有關資料;通過網絡報名的,在筆試前一天對有關材料原件進行審查。在報名時限內提供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經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考生在筆試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筆試考命題作文,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筆試結束后,按1:5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第五名出現并列的,均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的最低開考比例為1:3。根據實際情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體檢: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體檢。
(五)考察:主要考察選調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經市交通運輸局黨委集體研究確定人選,并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七)調入:擬調入人選經公示后,未發現影響選調問題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經核實后取消擬調入資格。選調人員進入本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六、工作要求
干部選調工作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和規定程序執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未盡事宜,由市交通運輸局人事科負責解釋(聯系電話:55558238)。
湘潭市交通運輸局
2016年 9 月28日
附:
易賢下載網:2016年湘潭市交通運輸局選調工作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