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者要誠信報名,在規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填報《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