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2.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到高中學歷,法律類、城市管理類及相關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3.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強制戒毒、行政拘留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的;
4.因違法犯罪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的;
5.近三年內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的;
6.其他不符合報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