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區2015年度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登記工作,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用期滿考核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試用期間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一般應在試用期滿后三十日內進行。新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1、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個人總結,填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所在科室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考核,并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3、公務員所在機關根據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試用期滿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4、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
試用期滿考核確定為合格等次的,方可進行任職定級。新錄用公務員具有《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試用期順延,順延期滿后再進行考核。
二、公務員登記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后三十日內,進行公務員登記。所在機關以正式文件形式,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向組織人社部門寫出請示,并填寫《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登記備案匯總表》。
對新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的試用期滿考核及登記工作,參照本通知執行。
三、報送要求
請有關單位下載相關表格(可登陸墾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在“相關下載”欄下載),認真組織填寫,于2016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分別報區委組織部干部室、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2562717(區委組織部干部室)
2881377(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中共東營市墾利區委組織部
東營市墾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
附件:1.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表(一式四份,A4紙正反打印)
2.登記請示樣式(一式一份)
3.公務員登記表(一式四份,A4紙正反打印)
4.公務員登記備案匯總表(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