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構建具有南通特色的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處機制,營造安全、和諧、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深化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的意見》(通辦發〔2012〕7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市教育局共同研究,決定成立南通市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負責指導全市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受理、調處市直學校疑難復雜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協助做好全市校園平安創建、法治宣傳、安全教育等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南通市大學生公寓內。
現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勞務派遣工作人員2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收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
2.熱愛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團隊合作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以及必要的公文寫作和計算機操作技能;
3.大學??萍耙陨蠈W歷;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法律、管理、文秘等方面經歷優先。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得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須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報名地點:南通市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南通市青年東路76號B區,南通大學生公寓內向北150米)。
4.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本人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F場填寫《報名表》。
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②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考試
本次招收工作人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不指定考試用書。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主要考察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等。
2.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閱卷結束后,由市綜治辦、市教育局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按1:4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3.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面試形式:采用結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各6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四、體檢與錄用
1.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考生主動放棄體檢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經體檢與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與南通市人才事務所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派遣到南通市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工作,待遇為3.7萬元/年(含“五險一金”),試用期為6個月。
3.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①應聘人員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②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③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五、本《公告》由南通市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愛華、趙建宏。聯系電話:89070902,13515202508
南通市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處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