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校園意外傷害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招收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本人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現場填寫《報名表》。
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②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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