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9月30日),且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與所需專業相對應的學位。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選調:
1.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選調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