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2016年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正在發放,請你們安排人員統一前來辦理。我們將按規定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請單位人事部門持有關材料到聊城市人事考試中心(東昌東路66號人才大廈二樓)領取。辦理時間:2016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節假日除外)。據《關于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1998〕8號)文件規定,過期不辦視為放棄資格,不再發放。請有關單位、廣大考生相互轉告。
領取時請攜帶以下資料:
1、考試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3、填寫完整并由單位加蓋公章后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可在附件下載,必須用A4型紙張)。
4、提供照片一寸、兩寸各一張(與準考證同一底版。)
聊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