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1.中共黨員,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扎實,團結同志,清正廉潔;
2.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
3.注重學習,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寫作、語言表達能力;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歷年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
7.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