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即將開始,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時間
時間:2012年3月26日~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各縣市區考生報名資格審核時間安排:
龍口市、招遠市、海陽市、萊山區、高新區:3月26、29日;
萊陽市、蓬萊市、棲霞市、牟平區:3月27、30日;
萊州市、芝罘區、開發區、福山區、市直及其它單位:3月28、31日、4月1日;
長島縣:3月26日-4月1日。
二、地點
勝利油田煙臺療養院第三會議室(地址:萊山區觀海路5號,乘1、5、7、18、23、50、52、53、55、60路車到海濱小區站下車)。
三、需提交材料
(一)本科學歷報考執業醫師、大專中專學歷報考助理醫師所提供的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字確認);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復印包括校驗記錄、變更記錄在內的所有內容),加蓋醫療機構公章(每頁均需加蓋,并在公章位置注明“與原件相同”)。
(5)《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試用期時間在2011年1月1日~2012年8月31日時間段內)。
(6)本科畢業生報名,如果本科學歷為專升本的,須同時提交專科畢業證原件。
(二)已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報考執業醫師所提供的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字確認);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復印包括校驗記錄、變更記錄在內的所有內容),加蓋醫療機構公章(每頁均需加蓋,并在公章位置注明“與原件相同”)。
(5)《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大專滿兩年、中專滿五年)證明及每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執業期間變更過執業地點的須分段提交相應機構的考核證明)。(此規定中“兩年”、“五年”的起始時間,按照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時間來計算)
(三)大專、中專學歷直接報考執業醫師所提供的材料(僅限《執業醫師法》頒布前具有學歷并經轉正者):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字確認);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復印包括校驗記錄、變更記錄在內的所有內容),加蓋醫療機構公章(每頁均需加蓋,并在公章位置注明“與原件相同”)。
(5)持大專學歷報考的考生,提交個人檔案中的《轉正定級表》原件及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主辦人簽字)、轉正后連續工作至當次報考時間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持中專學歷報考的考生,提交個人檔案中的《轉正定級表》原件及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主辦人簽字)、《醫士職務任職資格證》(19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復印件、轉正后連續工作至當次報考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執業醫師所提供的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字確認);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研究生院證明(證明中要注明所學專業);
(4)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研究生院開具的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
(6)畢業當年研究生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承諾書。
(五)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所提供的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字確認);
(2)考生所在鄉鎮衛生院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該鄉鎮衛生院現有執業(助理)醫師具體數量及其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證明材料;
(3)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包括保證獲取“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的合同(交復印件,鄉鎮衛生院公章);
(4)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知情同意書復印件(加蓋該衛生院公章);
(5)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考點驗證原件);
(6)畢業證原件;
(7)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六)持省以外中專學歷、戶籍與學校不在同省的考生,除提交報考執業醫師或助理醫師的材料外,還須提交:
(1)報到證原件;
(2)學籍檔案原件;
(3)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跨省招生計劃。
四、其他事宜
(一)持外省醫學院校畢業證書擬在山東考區報名的考生(試用期單位在山東),請確認其畢業證書必須能在教育部門指定的教育學歷查詢網站查詢到,否則因此而延誤報考的,由考生自負。
(二)畢業證書丟失的必須提供學校所書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證明必須付考生本人照片,內容至少涵蓋,入學年份、畢業年份、學歷、所學專業、學制并加蓋相應鋼印或/和公章。
(三)地方人員持軍隊院校所發畢業證書,還須提交轉業或復員證。軍隊醫院聘用的地方人員報考需提交軍隊醫院對外有償服務許可證。
(四)繳納相關費用
按照魯價費發【2005】112號文件規定,考生現場確認時需繳納報名費10元,實踐技能考試費180元,共計190元。
考生需攜帶相關報名材料,按照規定的時間到報名現場確認報名資格、提交報名材料并繳納相關費用。
(五)按照省考區統一安排,軍隊考生統一在濟南考點現場確認及考試,請軍隊考生及時關注濟南衛生人才網相關信息,屆時到濟南現場確認報名資格。
(六)根據省考區要求,今年起,開展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已經在網上報名的考生,請嚴格按照文件規定通過本單位集體報名,考點不受理個人報名。
(七)現場確認報名資格是對已經在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料審核,不接受補報名。
(八)咨詢電話:煙臺市衛生局醫師資格考試辦公室 6291875
報名現場 6888441轉第三會議室
特此公告
煙臺市醫師資格考試辦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