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南潯區內人員報名的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或參公、事業)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滿2年;區外報名的要求非試用期人員。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選調單位另有規定除外,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
(四)愛崗敬業,近三年參加的年度考核(不含試用期)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未受過黨政紀等處分;
(五)報名者應具備所報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3)。
(六)鼓勵機關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干部踴躍報名鄉鎮的崗位。
注:公務員、參公、事業單位之間不得逆向流動;事業單位之間逆向流動的,報考專技崗位必須取得與崗位相稱的中級及以上職稱,報考管理崗位必須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