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海洋所的博士學位研究生,需滿足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國家承認的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2)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能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碩士學位同等學力人員(具體要求請咨詢研究生部)。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5.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 境外留學人員應獲得碩士學位,并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碩士學位認證后方可報名。
(二)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必須取得碩士學位后方可報考。
(三)海洋所可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該專項計劃實行“與普通招考生統一考試、單獨劃線錄取、定向少數民族地區培養”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數民族考生。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除了需具備上述第(一)款中各項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或者是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和培訓機構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3.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審核同意報考。
4.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四)在高校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錄取為博士研究生(簡稱為直博生),選拔考核在本年度推免生面試中進行。
(五)下列情況的考生報考時須征得定向培養單位的同意:
1.現為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的應屆畢業碩士生。
2.原為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的碩士生,現正在履行合同服務期的在職人員考生。
3.擬報考定向培養的考生。
(六)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為國家計劃內全日制脫產學習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證全脫產學習的考生,應在報考和復試時向研究生部和導師說明。
(七)現役軍人考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報考手續。